笔趣阁小说网

字:
关灯 护眼
笔趣阁小说网 > 穿越之明正德皇帝 > 第八章 随遇而安

第八章 随遇而安

推荐阅读:

对此我也只能装作不知。在我眼里萍儿是个很可爱的女孩子,非常惹人喜爱,和她相处的这段日子,令我感觉很轻松惬意。我以前就有一个愿望,那就是娶一个温柔、善良的美女,然后过一些颓废的生活。若真要我与萍儿结婚,我亦非常乐意。但我既有幸来到古代,怎么也得去看一看,去闯一闯外面的世界,绝不能就这么一辈子呆在这小山谷里默默渡过余生,毕竟我还那么年轻。

方老爷子见我每次都含糊其词,也没有再过多的提及此事了,不过他似乎将这意思对萍儿说了,因为我发觉后来萍儿不像初时那般时时缠着我,要我给他讲故事什么的,而见了我总隐约带着一股羞意。

不知道不觉中,时间就这么慢慢溜走了,我记得刚回到古代时,小山谷里还是满地的野花争妍,而现在却已经可见片片秋叶飘落了。这五六个月里,我都基本上学会了中医、药理,至于要得到方老爷子医术的真传尚需要一段时间。方老爷子对于我这个得意弟子很是满意,一直都细心指点我,但我却并没有像最初那么热心专研了。其实做什么东西,我都只是凭着一时的兴趣罢了。

在学习医术的同时,我也不忘到在山谷内外射猎,经过这么一段时间的锻炼,我发觉自己的体力增强了许多,身手了敏捷了许多。在古代生活了几个月后,我不禁发现,现代人越来越过于依赖于工具了。

我时常会想,按照达尔文进化论来讲,自然界动物进化概念是,它们的爪子会变得更尖利,速度变得更快,更利于捕捉猎物,又或者变得更敏锐,更容易躲蔽天敌等。总而言之就是遵循自然界的规律,顺应环境的发展,而自身在不断地进化,而我人类一直自诩为“高级动物”,却一直只能利用工具。21世纪人类所利用的工具已越来越先进,然而人自身却并没有半点改变,这一点和进化论自相矛盾。如果换一种角度来说,这几千年来,人类自身其实根本没有多大的进步。

我就这么在2005年失踪了,从此以后再见不到我的家人,我的朋友们,可惜不能写信给他们报个平安。周宇明,你小子拿了那笔横财,可要帮我好好享受一下人生,还有李若兰,当知道她和我分手是另有隐情时,我还以为能够把她追回来,但现在也只能遥远的时空默默为她祝福了。

就这样,我自得其乐地一直住在了小山谷里,既然是没办法回去2005年,那便只能随遇而安了。

从山顶下来后,我清点了一下自己的装备,都是些我从2005年带来的物品,一支飞亚达手表,防水防震的,而且还是李若兰送给我的生日礼物,实用价值和纪念价值具佳,因此我仍把它带上了手上,一盒万宝路已经被我抽完了,剩下一个廉价打火机,应该也有很大的作用。还有一把弹簧的小刀,钢质很好,做工也很精美,我记得是从周宇明那儿“剥削”来的,平时也就用它刮刮脚皮,削削水果,但在现在因为算是把无坚不催的神兵了。

我心里暗想,若再加上一件刀枪不入的宝衣护身的话,我倒真可以韦小宝一样去闯荡天下了。还有剩下的就是诺基亚的手机了,虽然用的是还动感地带的卡,但是一条短信也发不出去了。本想把它当作会发作音乐的神奇小盒子送给萍儿作礼物,好哄她开心,可惜没电了,只好作罢。

最后,为了入乡随俗,使自己更像个古代人,我换去了自己一身已经破烂的休闲服。我发现,虽然只是粗布麻衣,但这古代的衣服穿起来挺舒服的,可是让我郁闷的是:古代人都不穿内裤,我总感觉下面凉凉的,怪不是滋味,不过这些我总要适应的。只是脚上那双耐克运动鞋有点舍不得扔,记得当初花了我三百八十块。但我转念一想,我现在身边不就有一两千万人民币么,但又能到哪儿去买耐克鞋呢?说到那袋巨款,我还是物尽所能地发挥了它的作用,那就是在萍儿做饭时,我全拿来帮她升火了。

这一天,天气很清爽,吃过萍儿做的早点后,我便带着自制的弓箭,来到山谷外的树林里,又花了足足一个上午的时间,在地上挖了一个大坑,精心设计了一连串捕兽的陷阱。我曾在一本书看到说:人在专注于某向事物后,脑内会分泌一种特别的何尔蒙,会令人产生愉悦的情绪,因此在完成这工程浩大的陷阱后,我忍不住微微发笑,找了一个隐蔽处埋伏了起来,希望今天能猎到一两只大型的猎物。值得庆幸的是这年代没有“偷猎”的说法。

我静静地守候着,像一个老练的狩猎者,但谁知一个下午过去了,没有见到一个野猪什么的,却被一堆蚂蚁爬了满身。我大叫了一声晦气,心想今天是不会有什么收获了,于是收好了弓箭回到小谷。

我放下弓箭,摸进厨房,正想找口水喝,突然听见外面传来萍儿的一声惊叫,心想定是出了什么事,立刻寻声跑而去。

茅房外,方老爷子倒在地主不醒人事,他的拐杖丢在一旁,还有一个、生锈、发旧的铁盒。萍儿跪在他身边,不停地叫唤着,却没有半点反应,已是急得要哭了。

方老爷子虽是上了年纪,但他的身体一向健康,这时却是两眼翻白,身体僵直,似乎已没有了呼吸。我见状,忙问道:“萍儿,你爷爷怎么了?”

日子就在平淡中渡过,没电,没有网络,没有了现代社会五花八门的休闲娱乐,初时我感觉十分枯燥,但没过多久,也就习以为常了。每天早晨起来,空气是那么的清新,我发现古代的生态环境却实不是现代那些喧嚣的城市所有比拟的。住在这避世的小山谷里,我隐约到体会到陶潜那种“菜菊东离下,悠然见南山。”的意境。

当然,我也不是个可以闲得住的人,见到山谷周围有许多的小动物,自己就用小刀做了一了弓箭,搞些打猎活动。也随着方老爷子去谷外菜药,虚心跟他学习一些中药和医理。原来方老爷子对中药十分精通,常有一些纯良的乡邻来小谷求医。方老爷子都很热心地为他为看病、赐药。

后来我才知道,方老爷子名叫方博,曾是明宪宗,“成化”年间朝廷里的高官,好像做到吏部郎侍什么的。后因不满宪宗荒淫无道,才愤然辞官归隐的。其实我知道方老爷子并不像萍儿那般好哄,对于我的身份,他还是很有疑虑,只不过认定我并非什么歹人,也才没有过多的追问。

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之后,方老爷子已对我很是欣赏,因为四书五经之类的孔孟典藉我也曾读过一些,和方老爷子聊起天来,总是顺藤摸瓜,很容易就合了他的脾味。

我偶尔还在他面前毫不脸红地搬出几句明朝以后的经典诗词出来,如“落红不是无情物,化作春泥更护花。”等等,更引得他连连称赞。至此,方老爷子对我更是亲睐,不仅将他的药术倾囊相授,更曾几次言语暗示,说要将萍儿许配给我为妻,招我做他的孙女婿。

点击下载,本站安卓小说APP
『加入书签,方便阅读』